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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主体应强化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
发布于:2025-04-25 20:30

4月25日,安徽、新疆、大连等地税务部门公布了3起通过拆分经营骗享税费优惠的违法案件,涉案企业通过拆分经营、隐匿收入、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骗享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,均被依法查处。

近年来,党中央、国务院部署实施了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,本是国家基于宏观经济调控与扶持经营主体而发出的“政策红包”,旨在帮助企业减轻负担、激发创新活力,推动产业升级与经济高质量发展。然而,在某些不法企业看来,这却成了“节税”的好路子,通过违法手段骗享政策红利,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,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。税务部门此次通报案件中,企业拆分经营骗享税收优惠本质上是恶意逃税,其危害性不仅在于侵蚀国家税基,更侵蚀着税收公平的基础。

据统计,这是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第三次公布骗享税费优惠的案件。系列典型案件的曝光,释放了严监管的信号,税务部门常态化打击骗享、精准性监管、典型性曝光,加强骗享税费优惠的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的力度只会越来越大,每个纳税人都应自觉依法纳税,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。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十七条规定,纳税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全部银行账户账号信息。从税务部门此次公布的3起案件以及前期公布的案件可以看出,有的纳税人不依法向税务部门报告银行账户,有的利用未依法报告的银行账户隐瞒真实收入以逃避缴纳税款,还有的利用未依法报告的银行账户实施其他涉税违法行为。这些违法行为都是对法律义务的漠视。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,而如实报送银行账户账号信息则是履行这一法定义务的重要内容。

值得注意的是,此次曝光的案件中,大连税务部门通报的涉案企业通过不开票隐匿收入偷逃税款,其未申报收入占经营总收入的近98%。不开票收入绝不是法外收入。企业的经营活动一旦产生应税行为并取得收入,无论是否开具发票,都负有依法纳税申报的义务。而作为个人,也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如实申报取得的收入。

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。合规经营、诚信纳税是经营主体稳定前行、持续发展的关键。合规经营、依法纳税不仅是法律底线,更是企业稳健发展的基石,各类经营主体应当积极主动学法知法守法,强化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,将合规视为企业长远竞争力的关键。各类经营主体应规范构建税务管理体系和内控制度,将合规经营优势转化为长远发展态势。

(记者:刘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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